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时讯 > 时政

证监会与相关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协议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杨毅  发布时间:2019-04-24

摘要: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证监会近日依法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华证券”)以及高盛亚洲和高华证券的相关工作人员等9名行政和解申请人(以...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证监会近日依法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华证券”)以及高盛亚洲和高华证券的相关工作人员等9名行政和解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申请人已履行行政和解协议规定的义务,交纳行政和解金1.5亿元人民币,并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相关公司的内控管理,证监会依照规定终止对申请人有关行为的调查、审理程序。

  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于2015年2月正式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行政和解制度是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需要,切实化解有限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之间矛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证监会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有序推进行政和解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执法方式创新,充分发挥行政和解在恢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证券法修订草案设科创板注册制专节

下一篇:没有了!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