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1-04-22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1》),明确了现阶段国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
“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辰昕4月2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国家标准2021》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0个服务项目。
赵辰昕表示,制定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标准,是国家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健全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推动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劳动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聚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求,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制度,拓展服务方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效果显著。在《国家标准2021》中,在“劳有所得”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服务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表示,下一步,将围绕《国家标准2021》在三个方面推动劳动就业服务标准化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国家标准服务项目对应的具体人社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落实落地。二是不断完善标准实施相关政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服务的有效实施。三是开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不断提升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国家标准2021》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方面,明确了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三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提供了有力保证。
潘伟说,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组织实施好《国家标准2021》相关服务项目。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对大城市新筹集公租房给予中央补助,指导各地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不断加大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二是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指导各地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让困难群众早日搬进新居。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保障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同时,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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