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时讯 > 要闻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2-09-26

摘要: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发布《决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持续推进简政放...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发布《决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程序,构建内外一致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银保监会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

  问:《决定》对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审批事项作了哪些修订? 

  答:为深化“放管服”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决定》进一步缩小任职资格核准范围,取消中资商业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中资商业银行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农村中小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改为报告制。下一步,监管部门将着力加强对机构选人用人情况、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问:《决定》对银行发债审批事项作了哪些修订? 

  答:一是取消募集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的行政许可,改为应在非资本类债券募集发行后10日内向银保监会或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报告。二是明确了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相关机构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机构应于批准后的24个月内完成发行。

  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 

  答:《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银行机构、银行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等主要围绕高管任职审批范围和条件、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们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其中符合监管实际,有利于提升行政许可规范性、科学性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对《决定》内容作了修改完善。对于修改高管任职条件、明确负面情形影响期限等建议,我会将充分考虑与其他监管规定的协调,进一步研究论证,在下一步工作中适时研究完善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发布

下一篇:引发展“活水”入青山绿水 绿色发展提高含“金”量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