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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新海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12

摘要: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新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2年10月10日,华南新海向深交所提交了《华南新海...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新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2年10月10日,华南新海向深交所提交了《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华南新海(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华南新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华南新海主要从事智能物流传送分拣系统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自动化传送分拣系统设备、模组带等,为终端客户或系统集成商提供从核心部件、系统设备到分拣运营服务的全套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任我行投资持有公司35.5983%的股份,为华南新海控股股东,洪健荣直接持有公司2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781%;通过任我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1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983%;共青城新海持有公司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17%,洪健荣持有共青城新海60.00%的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前,洪健荣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控制华南新海的61.9080%表决权股份,是华南新海的实际控制人。 

  华南新海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1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华南新海原拟募集资金5.45亿元,计划分别用于我能(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南新海(潮安)智能模组传送设备产业园新建项目(二期)、我能(广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南新海(潮安)智能模组传送设备产业园研发中心项目。 

  华南新海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秦荣庆、陈鹏。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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