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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过渡期安排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3-02-02

摘要: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以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根据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

  本报讯 记者杨毅报道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以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根据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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