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刻把握“第二个结合”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3-11-23
近期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国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做好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在安排部署金融工作时,两次提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受到了广泛关注。
在总结过往部分,会议指出,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努力把握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持续推进我国金融事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奋力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在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部分,会议指出,要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两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对“两个结合”作了进一步论述,指出“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专门强调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际上是对金融工作落实“第二个结合”提出要求,值得广大金融工作者认真思考和学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如何与金融业更好地结合?重点就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这几个方面。
要弘扬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文化传统,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中,诚信之德居于核心地位。两千多年前,孔子就主张“言必信,行必果”。我国的语言体系里还有大量诸如“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样称赞诚信精神的成语。信用是金融的重要基础,诚信是金融业的基本价值观念,也是对金融从业者的基本要求。“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种自古流传的俗语中蕴含的朴素道理,对于防范化解一些领域的乱象和风险,也有着深刻的启示。
要弘扬以义取利的经营观念。“重义轻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儒家义利观的重要特征,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刻影响。金融业要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抵制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等观念,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近年来,金融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通过降低企业贷款利率、降低手续费等方式,不断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人民群众让利,正是正确认识“义”与“利”的体现。
要弘扬稳健审慎的风险观念。居安思危、忧患意识是我国古人一种重要的处世准则。《左传》中讲:“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金融业以货币、信用为经营对象,以杠杆经营、管理运用他人财产为经营特点,天然面临较高的风险,坚持稳健审慎、牢记居安思危尤其重要。金融机构应当借鉴古人的智慧,坚持稳健发展经营,将安全性作为首要原则,杜绝“火中取栗”的冒险行为。金融监管者更要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目标,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要弘扬守正创新的行为观念。“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六个必须坚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守正创新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中华文化是世界上仅有的没有断层、延续至今的文化,既有守正的传承,也有创新的发展。当前金融业坚持守正创新,就要传承中华文化中的家国情怀,胸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以为社会和人民创造价值为目标取向。同时,在识别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审慎推进金融创新,牢记“凡事都有两面性”“机遇与风险相伴相生”的辩证法。
要弘扬依法合规的底线观念。法治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法家倡导“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等思想,对历朝历代影响深远。金融业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应当借鉴我国传统法治思想,增强合规意识,尊崇法律,敬畏规则,使守法合规经营逐渐成为自觉和习惯;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将一切纳入制度化轨道,扎紧“制度笼子”。金融监管者应当强化依法监管,对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制和监管尺度,以强有力的执法用法维护金融监管权威,巩固强监管、严监管的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首次提出建设金融强国,意味着对金融业的重视提升到新的高度。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加深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在金融系统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不断开创新时代金融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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