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更多>
聚焦新闻
×
新闻 > 首页分类 > 要闻

两部门明确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的相关税收政策

来源:新华网   作者:《每日财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5-09-03

摘要: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申铖)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了相关税收政策。通知明确,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申铖)为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了相关税收政策。

通知明确,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此外,通知称,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已缴纳的税款,符合通知规定的,可予以退还。


责任编辑:《每日财讯网》编辑

上一篇:多重利好接连释放 外商深耕中国市场信心足

下一篇:事关电动自行车等84种产品 官方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分享到: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网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7135130 传真:010-57135130 邮箱:mrcxnews@163.com

本站郑重声明:每日财讯网所发布的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负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Copyright Up to 2022 mrc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71131号 【京ICP备16069224号  

关闭
关闭